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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发表有关报道后所引发的

发布时间:2018/05/23

  2018年3月30日,《扬子晚报》发表了“您叫的急救车是正规急救车吗?交警开展‘春雷行动’严厉打击黑急救车”的记者采访,3月31日,人民网、新浪网、网易新闻、东方网、腾讯网等媒体纷纷转发、报道,使得南京“黑救护车”的乱象问题彻底曝光,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较大影响。4月初,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对此作了批示,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了解情况,指导地方,加强管理。此类情况应不仅于南京发生,应举一反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马晓伟就孙春兰副总理的批示随即也作出了指示,要求“落实批示要求,指导地方严格查处假急救车问题,维护急救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贺胜亦据此作出批示:“请医政医管局就此问题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整顿,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孙春兰副总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的批示,责成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媒体曝光后的南京舆情情况、“黑救护车”市场情况及南京公安交警开展的“春雷行动”情况,以及处理方法、急救车和非急救转运的管理问题、今后的工作规划等,立即作出报告。        2018年4月4日,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连夜赶写报告,4月5日中午就向省卫计委上报了有关报告材料。针对非急救转运问题,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南京市交管、交通、城管、物价等部门,经过近一年的协调、磋商,已会签完《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近期即准备下发。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措施,是开展无任何医护行为的、用改装的“专用客车”承运的、使用性质定义为“营运”的“租赁”性质的市场化运作,并指定一家改制多年的原国企客运公司承担全市非急救转运的试点营运(未来是否由该公司独家承运尚未明确,但政府部门指定由一家混合所有制公司独揽全市市场化运作性质的非急救转运服务,涉嫌不合法)。 除去严格意义上的院前(入院)医疗急救服务活动(即120急救中心目前的工作),南京方案所及非急救转运业务涉及到院前、院际(上院转往下院、康复性机构等)、院后转运回家等三大块。在各地救护车资源紧张、医护人员严重流失等情形下,120急救中心能否全面解决不同疾病、不同区域(长途转运)、不同个性化需求的病人卧式出行的供需矛盾,存疑在案。而普通客运转运车辆又无法填补医护转运服务的空缺(因为大部分“出院”的病人还是病人,需要一定程度的医护服务),这对保障病人转运的安全性方面存在着隐患。从全国各大城市的非急救转运模式来看,在南京这样的千万人口级别的城市完全采用客运性质承运病人的非急救转运,可谓绝无仅有,因为它承载的只是没有“病”的普通人的卧式出行,那些有需要卧式转运的病人,还是没有专用特种车辆提供服务。事实上,越是医疗资源富集的城市、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黑救护车”之所以屡禁不绝,就是因为非急救转运业务不能由120统一调度,不能发挥120的公信力和社会大众信任度的作用,不能从严把控业务需求,使得黑救护车得以渗透到各大医院和医护人员之中,争抢转运客源。南京卫计委的方案,把病人出院的最重要的需求排斥在治理方案之外,给黑救护车夹缝中生存创造了条件,“黑救护车”的乱象依旧难以杜绝,而且导致缺乏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的“严打”,终将成为治标不治本的作秀。非急救转运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终须在体制、机制、法制、财制、人制上跳出现有的局限,拓展新的思路,探索新的模式,规划新的“顶层设计”。但南京市卫计委敷衍了事,准备发文将非急救医疗转运业务,交给交管部门负责。交管部门则认为,假如非法改装的黑救护车上睡着一位生命垂危的病人,即使该车是黑车,哪个人敢管?因此,南京市卫计委出台的撇清责任的方案,并不能解决孙春兰副总理担心的黑车横行问题,因而即将出台的方案,仍然是不能解决问题、欺上瞒下、敷衍上级的不负责任的方案。2017年夏秋,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下达了一个《非急救转运业务运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可行性研究》课题给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经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分析研究,课题组得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一体两制三型”方案。该方案获得江苏和北京两地专家论证会的评审通过。课题组评审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参事费伟康于2017年12月8日在《参事建议》上发表题为《关于规范非急救转运业务运营管理的建议》文章,得到时任分管副省长、现任南京市市长蓝绍敏的批示,要求江苏省卫计委认真研究,拿出解决方案。2018年1月17日,省卫计委召开了一个由主要领导出席、特邀课题组成员出席、部分城市卫计委及120急救中心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会,明确部署了2018年展开对120急救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任务。2018年3月,课题组组长、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黄利文在南京市政府内参《资政专刊》上发表文章,陈述了对非急救转运问题的“一体两制三型”的解决方案。这些意见,均被南京市卫计委以“没有上位法律参照执行”为由,束之高阁,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坚持其“非急救转运就是完全没有医疗行为的客运”的观点,试图把非急救转运业务踢给交管部门了事。我们认为,非急救转运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权、生命权,是老百姓的刚需,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卫计委一定要以改革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组成专项课题研究小组,制定行业标准、管理规范、运营软件,而不能为了搪塞上级领导的追责,连夜拿出一个不能解决黑救护车横行问题的所谓《方案》敷衍了事。对于法律空白的地方,凡涉及到经济利益的问题,都应委托课题组组织试点,防止利益输送和增设政府行政许可等违法事件发生,让试点工作在社会公益组织的支持和参与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管理,把解决老百姓刚需的有效措施从某些政府官员的权力欲望及个人偏执中脱颖出来。